
为促进社会艺术培训活动的繁荣发展,规范全国艺术教育、考级、教学和培训工作,提升艺术指导教师水平,推动艺术考级指导教师交流与合作,结合我国艺术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艺术行业指导教师教学质量,提升艺术专业教师执业素养,促进艺术课程建设均衡发展,推动艺术行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二、星级指导教师评选
1、评选对象:全国从事艺术行业教学工作的指导教师。
2、星级名称: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
三、星级评选条件
1、一星级教师:
第一、从事艺术培训、考级教学工作一年以上,接受过本专业系统的基本功训练。
第二、在全国、省、市级组织的各项比赛、展演活动中,所教学生曾获奖。
2、二星级教师:
第一、从事艺术培训、考级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接受过本专业系统的基本功训练。
第二、能够独立掌握所教专业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第三、在全国、省、市级组织的各项比赛展演活动中,所教学生曾获奖三等奖以上。
3、三星级教师:
第一、大学艺术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艺术培训、考级教学工作两年以上或大学艺术类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艺术考级教学工作四年以上;
第二、能够按照所教专业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制定较完整的教学计划,并系统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成果显著;
第三、能够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表演技巧,基本功扎实,具有一定的表演水平和艺术实践经验;个人获地市级相关展演二等奖以上不少于两个。
第四、在全国、省级组织的各项比赛展演活动中,所教学生曾获得二等以上奖项。
4、四星级教师:
第一、大学艺术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艺术培训、考级教学工作四年以上或大学艺术类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艺术考级教学工作六年以上;
第二、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教学、专业技能水平;个人获省级相关展演一等奖以上不少于两个。
第三、在全国、省级组织的各项比赛展演活动中,所教学生曾获得一等以上奖项。
第四、组织所教的学生举办过地市级以上的专场文艺展演。
5、五星级教师:
第一、大学艺术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艺术考级教学工作六年以上或大学艺术类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艺术考级教学工作八年以上;
第二、取得四星级教师资格两年以上;
第三、具有高超的表演技巧和艺术造诣,在艺术实践上成就显著,有本人独特的风格;曾举办个人相关专业、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会或展演活动;
第四、在全国、省级组织的各项比赛展演活动中,本人曾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或所教学生曾获得一等以上奖项。
第五、具有丰富的艺术教学实践经验,组织所教的学生举办过省级以上的专场文艺展演;
第六、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或专业杂志发表过一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理论文章。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中国艺术培训行业“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盛世亚太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星视频北京总部,负责全国星级指导教师评选日常工作和星级指导教师平台运行工作。
(二)艺术培训单位负责本单位星级指导教师的推荐,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也可自行申报。
(三)中国艺术培训行业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聘请专家对推荐申报的指导教师进行星级评定,定级评选结束后,在中国星视频华人频道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由中国艺术培训行业星级指导教师平台负责建立星级教师档案,内容涵盖各星级教师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以及个人及所教学生的展演活动照片、获奖论文及成果。
五、星级指导教师平台建设任务
由“中国星视频华人频道建设运行单位北京盛世亚太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的设计开发和运行,以“展示艺术指导教师风采、优化艺术培训、考级教育教学环境、有效开展技术服务、增进业务交流、展示艺术培训、考级教学成果为宗旨,开展专业化全国艺术培训行业星级指导教师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
2018年10月1日起具体实施《中国艺术培训行业星级指导教师展示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