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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少儿才艺展演音乐征集活动(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

2022-07-11 14:27:50      浏览:3631       星视频

关于山东省少儿才艺展演音乐征集活动的通知





主办单位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活动时间

1.作品报送(提交视频):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初审:2022年9月中旬

3.复审:2022年9月下旬

一、参赛对象及参赛方式

1.各县市中小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协会、艺术研究院等可作为选送单位,由选送单位推荐选手参与评审。

2.本次活动不接收选手个人报名,可将视频提交至选送单位,经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组委会。

二、赛制要求

1.参赛组别

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小学A 组(小学1-3年级)

小学B 组(小学4-6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

2.参赛项目

1)声乐类:歌曲演唱、戏曲演唱。

2)器乐类:西洋乐器类(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长笛、单簧管、双排键等);民族乐器类(古筝、琵琶、柳琴、二胡、中阮、唢呐、葫芦丝等);打击乐类(马林巴、爵士鼓、民族鼓等)。

3.参赛形式

1)征集形式分为单人(独奏、独唱)和组合(集体)两大类

2)单人类节目按年龄组划分;组合(集体)类按项目类别划分

4.参赛作品要求

1)紧扣泱泱黄河水 小小代言人为主题,作品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

2)作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请提前处理好作品时长,选手背谱演唱或演奏。

3)每个选送单位提交作品数量不少于20个。

三、视频录制及要求

1)视频须在报名截止前 3个月以内录制,要求录制环境相对安静,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选手全貌清晰展现。

2)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文件格式要求为MP4/AVI/MOV 格式,视频比例为横版 169,大小不超过 400M。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选手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显示参评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如因评审视频打不开,不符合要求等导致选手未能参评,需自行承担。

5)演奏(唱)正式开始前,选手须报幕演奏曲目(例如:我演奏(唱)曲目为**)。演奏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6)作品视频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专业类别+组别+选手姓名。

7)凡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资格。


四、报名要求

1.初审:(以下两项要求须具备其中一项;需提交电子版证书)

1)2020 年 9 月至今,参加比赛或展演活动中荣获国家级铜奖(三等奖)、省级银奖(二等奖)、市级金奖(一等奖)以上的选手。

2)幼儿组艺术水平测评 3 级、小学 A 组艺术水平测评 6级、小学 B 组艺术水平测评 8 级、初中组、高中组艺术水平测评 10 级以上的选手。

五、奖项设置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聘请业内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

1.进入复审的作品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按照最高奖项颁发,不重复颁发。

3.优秀组织奖:为本次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报作品一律不退。提报作品版权归属承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承办单位有权保留并使用,不另付稿酬。

3.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少儿文化体育艺术系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我单位推荐本届音乐征集活动参赛作品的

说  明


1、只接受以选送单位(机构)或指导教师为主体报送节目,请联系办公电话了解详情及领取电子表格并按规定填写。

2、选手个人报名请通过各自培训机构或指导老师联系我单位咨询报名及录制相关事宜。

3、本次展演需严格按照要求录制,所有作品需在章程规定时间内提交。

4、所有报名需准备的材料以大赛章程为准。


录制地点:青岛金孔雀歌舞团演播室
咨询电话:18610386116、13370821170(同微信)、13699187116(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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